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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加大宣传,推动落实企业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组织广大安监干部、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学习《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做好企业职业卫生事项告知工作,确保相关企业知晓应尽的法律义务和责任,要求企业通过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将责任层层落实到单位的各级负责人员、各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各个岗位的劳动者,推动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
二是认真组织,切实做好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将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作为职业卫生监管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来抓,突出抓好化工、冶金、铸造、木制家具、铅酸蓄电池、电镀、电子、水泥、纺织印染以及使用有毒有机溶剂或生产过程中产生有毒有害气体(检测)(烟气、雾气)等企业的申报,按照职责分工,开展积极主动、有针对性的监管,监督企业落实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的各项措施。对于企业存在的职业危害事故隐患,要求制订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责任人、措施、资金、期限,分步组织实施。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发生职业危害事故的企业,将严格实施行政处罚,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三是紧扣重点,确保完成专项治理工作目标。督促木制家具制造、水泥生产、铅酸蓄电池生产、冶金铸造、电镀加工等五大行业企业采取有效防治措施,完成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建立、相关人员教育培训等工作事宜;突出重点环节、关键部位,加大检查频次和推进力度,确保全市职业病防治工作取得实效。
(环境检测:http://www.ntehs.com)